甲公司为乙公司的母公司。甲公司从集团外部取得丁公司80%股权(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实际支付款项4200万元,购买日丁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5000万元,账面价值为3500万元,差额为一项无形资产导致,当日该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为2000万元,账面价值为500万元,剩余使用年限10年,无残值,直线法摊销。除此之外,丁公司其他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等。2014.1.1---2015.12.31,丁公司账面净利润为1500万元,无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2016.1.1,乙公司购入甲公司所持有的丁公司的80%股权。
问1:2016.1.1,乙公司、丁公司的抵消分录?
问2.2016.1.1少数股东权益为(5000+1200)*20%还是(3500+1500)*20%?w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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