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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陈版主,关于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形成的递延收益摊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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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9 16:07: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A公司与租赁公司签订2年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的合同,合同到期后,固定资产所有权归属于A公司。固定资产的折旧时间为4年。请问,1、递延收益是按照2年摊销还是4年摊销?如果是按照4年摊销,合同到期后,递延收益余额是否需要转出;2、合同到期后,固定资产还尚可使用2年,该审计报告固定资产披露是否作为固定资产新增购入体现在披露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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