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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网贷机构借款,利息支出是否可以全额税前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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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1 14:59: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向互联网金融企业借款,向其支付的利息,由于其利率较高,且互联网金融企业并非金融机构,故照常理来说无法全额税前列支,需以同时期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为限进行纳税调整。目前是否有政策专门对于向网贷机构支付的较高利息可以全额抵扣的优惠政策?
发表于 2016-9-22 22:53: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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